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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县法院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中国基层网 | 访问: | 2020-12-28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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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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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将鱼苗投放至东洞庭湖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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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将鱼苗投放至东洞庭湖水域

12月23日,湖南岳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渔政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第二次增殖放流活动,270万尾鱼苗跃入洞庭湖清波之中。此次鱼苗购置款均由非法捕捞涉案人员承担,两次活动共投放鱼苗2170万余尾。

近年来,岳阳县法院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岳阳县法院先后开展“春雷行动”专项集中审判执行工作、“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构建“打击犯罪+生态修复”审判模式,严厉打击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安排联络人员与上级法院对接,及时上报环境污染案件及重大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该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中心和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配备专业审判人员6名,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成立驻县生态环境分局司法保护联络室,推进环境联动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办事高效快捷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

该院还联合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资源普法宣传活动,印发1000余份涉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专题布告。该院办理的汤某等1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做到判决一案、教育一片。2019年以来,该院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3件,结案62件,判处刑罚137人,罚金数额177.4万元,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受理落实环境政策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43件,均已结案。(湖南讯/周磊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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